湖北日報訊 據新華社北京19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19日發佈了2013年中央第二輪巡視的吉林、山西、安徽、湖南、廣東、雲南等6省和國土資源部、商務部、新華社、三峽集團等4個單位巡視整改情況。
  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有關案件線索,被巡視地方和單位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
  是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存在“四風”是中央巡視組的巡視重點之一。各被巡視地方和單位針對巡視組指出的部分幹部違規擁有多套住房、有“索拿卡要、收受‘紅包’”等,拿出瞭解決方案。比如,山西麗華苑小區的省級幹部住房被指超標,山西省委表示要按照中央要求堅決騰退到位,目前正在加緊落實。對於超標的省級幹部住房,吉林省則採取了房改收費,對規定面積以內的部分,按長春市房改政策執行;對另外超出面積,按省直機關公房出售超面積實行的房改市場價計價。針對巡視組提出的“一些新聞從業人員政治紀律觀念有所下滑,違反政治紀律事件時有發生”問題,新華社已舉辦4期局級幹部培訓班,對全社部門單位、分社領導幹部和班子成員等271人進行了集中輪訓。
  廣東曾因“裸官”問題被巡視組點名後,對866名幹部作出了崗位調整處理,其中市廳級9名,處級134名,科級及以下723名。該省還加大對“帶病提拔”問題倒查和責任追究力度,目前省委組織部正對2013年以來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人員選拔任用過程開展倒查。巡視組曾指出,吉林省有個別副省級領導違規擔任金融機構董事長。對此,吉林通報稱,在金融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原副省級幹部有3人。其中,1人因個人嚴重違紀違法被處理;另外2名領導同志表示完全擁護中央和省委決定,均已辭去在企業兼任的職務。
  2013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工作從去年10月底開始,為期2個月左右。今年2月,中央巡視組陸續向10個被巡視地方、單位反饋巡視情況。
  (據中紀委網站)
  (原標題:中央公佈第二輪巡視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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