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通報8起違建領域腐敗案例,所轄四個區中3個區的城管局長和執法隊長因受賄落馬
  據新華社電本該層層把關的監管人員,卻把違建當“搖錢樹”,充當“保護傘”。海口市紀檢監察部門最近通報8起違建領域中的腐敗案例,在該市掀起的“拆違風暴”中,海口所轄的四個區中3個區的城管局長和城管執法隊長因收受賄賂而落馬。在海口美蘭區原城管局長李溫強的轄區,有居民表示,李溫強一旦駕臨美苑路和美祥路路段,就會有人向其車內扔錢,非常瘋狂。
  “關照”違建,局長受賄45萬
  作為案件的查辦人員,時任龍華區檢察院檢察員的成燚告訴記者,曾位於海口市汽車南站、被稱為海口“最牛違建”的“億城家園”2010年7月動工建設,由於沒有合法的報建手續,被執法人員發現、制止後,3名開發商行賄龍華區原城管局長符海曼,得到其特殊“關照”,使違建得以繼續開建。不僅如此,原計劃只建15層的兩棟建築更是搶建至17層封頂,違建面積達3萬多平方米,海口群眾反映強烈。
  成燚說:“投資商張學慎、郭振明、唐明光3人利用吃飯的機會,先後三次將45萬元錢裝在酒盒中,送給了符海曼。”
  2012年8月,符海曼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龍華區紀委監察局給予其“雙開”處分。
  一個區兩任城管局長先後被抓
  然而,符海曼並非個例。據海口紀檢監察部門介紹,2012年12月,美蘭區原城管局長李溫強因受賄為違法建築充當“保護傘”被查處,同樣被“雙開”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而在其出事幾天前,該局前任局長蒙緒柏也因受賄被抓。
  據美蘭區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朱兢京介紹,李溫強收受違法建築商人錢財共計26萬元,讓一些違法建築順利建成,其中包括查明的一些小產權房。不僅如此,作為局長,李溫強還故意找事強行收錢。“海口美苑路和美祥路周邊,是違法建築最集中的地區,也是李溫強的管轄範圍,我們調查時周邊的居民表示,他一旦‘駕’臨該路段,就會有人向其車內扔錢,非常瘋狂。”
  向李溫強送錢的除了一些違建開發商、違章業主,還有他自己的下屬。下屬中一個是原城管大隊長麥某某,另一個是原執法大隊中隊長楊某某,二人分別收受35萬元和7萬元被判處7年徒刑和5年徒刑。
  更有甚者,海口瓊山區原城管局長鐘步明伙同自己的下屬及規劃局人員以拆遷名義編製假拆遷表、偽造假拆遷項目共同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17.3萬元。
  海口市紀委的一位同志感慨地說,海口突擊搶建違法建築的勢頭屢禁不止,與城管腐敗有著直接的關係。“內鬼”不除,違建難拆!  (原標題:“局長一旦駕臨,就有人往其車內扔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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